深圳市南山区医疗集团总部
深圳市南山区医疗集团总部单一来源采购
征求意见公示
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情形,深圳市南山医疗集团总部采购移动医务管理平台补充协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南山区医疗集团移动医务管理平台补充协议
项目预算金额:¥310000.00元
采购项目描述:2018年11月27日,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南山区医疗集团移动医务管理平台建设开发服务协议》(简称:《服务协议》)。《服务协议》已经按计划验收交付、上线运行,随着“互联网+”创新应用不断拓宽和集团医疗业务的演进拓展,《服务协议》约定的“移动医务管理平台”(简称:“平台”)的功能、性能已不能满足今后的发展需要,急需新增定制开发、全面升级迭代。基于《服务协议》与升级开发需求在内容、技术平台、主体等各方面实际特点,智慧健康部经综合分析后建议按照《服务协议》新增开发的模式实施。
拟定供应商名单: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申购理由及相关说明:
1、《服务协议》相关条款
《服务协议》第八条“功能开发约定”的第2款约定:“甲方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如果要增加协议之外的其他功能,则根据实际增加功能的工作量进行评估后采用付费开发方式,并另行签订软件开发合作协议”。本条款已明确约定了平台后续新增功能开发的实施模式是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软件开发合作协议》。
2、本次新增开发性质的认定
根据我部整理的新增开发项目或应用清单,本次开发需求均为区医疗集团总部及其下属医疗机构日常业务管理、运营管理、后勤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系已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开发内容的自然延伸。开发内容与《服务协议》保持了一致性、沿袭性。
本次开发需求的技术实现,均为依托微信企业号或企业微信实施。这一点与《服务协议》亦保持完全的一致性。
在实施主体上,《服务协议》的甲方为南山区卫生计生局。而南山区医疗集团总部为2019年由南山区卫生健康局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全面继承了南山区卫生健康局管理区属医疗机构、促进医院发展的职能。因此在合作主体上,南山区医疗集团总部与南山区卫健局保持了同一性。
综上所述,本次新增开发的内容与《服务协议》保持了一致性、沿袭性,其技术实现与《服务协议》保持一致,其主体与《服务协议》保持了同一性,理当认定为《服务协议》的升级拓展开发。升级开发实质是履行原合同约定条款,其效力与合规性源于原合同。2018年11月签署的《服务协议》已经完成合规性审查,乙方已经取得合规签约资格,因此升级开发补充合同无需再重复审查乙方主体合规性。
3、建议:按《服务协议》升级开发模式实施
建议按照已签署的《服务协议》的升级开发模式实施本次新增功能开发,由区医疗集团与义幻医疗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8月17日起至2020年8月23日止。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医疗集团总部
地址:深圳南山区常兴路11号
联系人:徐飞
联系电话:13424443311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南山医疗集团总部智慧健康部503室。
深圳市南山医疗集团总部
2020年8月13日